我院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3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人员为医院自聘。岗位:详见《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1、具有国家教育部门承认且符合岗位[含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要求的学历学位人员。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3、爱岗敬业,有吃苦耐劳精神,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与所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水平、工作能力。
5、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详见《岗位计划表》)。“年龄条件”中“25周岁以下”为1997年8月1日(含)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为1992年8月1日(含)以后出生。
6、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及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待遇
(一)报名
1、报考人员登录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网站在附件中下载《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资格审查表》),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相关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和2张一寸近期免冠同底彩照到医院南区人事科报名(行政楼5楼),联系电话:0550-3526009。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2、报名时间:2024年8月1日至8月10日(工作日),上午8:00-11:00,下午2:30-5:00。
3、应聘人员按招聘岗位进行报名,《岗位计划表》中考试类别为笔试+面试的岗位要求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研究生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不足开考比例规定的,根据实际情况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继续招聘或取消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网站公布。
(二)考试
1、笔试
(1)笔试对象
《岗位计划表》中考试类别为“笔试+面试”的报考人员。
(2)笔试内容
医学类专业笔试科目为《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两科;《基础知识》内容为解剖、生理、病理、药理、诊断、免疫学、卫生法规等。非医学类专业(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两科。《公共基础知识》内容涵盖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技、历史、语文基础与公文写作等。《专业知识》分别为各报考专业相关知识。考试时限每科为120分钟,分值每科为100分。
(3)笔试工作组织
笔试工作由市第一人民医院组织实施。
(4)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当日时间安排为:
上午:09:00―11:00《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
下午:14:00―16:00《专业知识》
(5)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网站公布。
笔试合成成绩为:《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成绩×40%+《专业知识》成绩×60%。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成成绩需达到60分。低于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聘用。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2、面试
(1)面试对象
《岗位计划表》中考试类别为面试的岗位按实际报考人数全部免于笔试直接参加面试,考试类别为“笔试+面试”的根据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2:1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内容
面试内容及形式详见面试工作实施方案,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面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低于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聘用。
(3)面试工作组织
面试工作由市第一人民医院严格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的保密和纪律要求组织实施。
(4)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5)考试成绩计算
参加笔试和面试的应聘人员总成绩为:笔试合成成绩×60%+面试成绩×40%;免于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为实际面试成绩。以上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网站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与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参加笔试和面试的应聘人员,以笔试合成成绩高低排序,笔试合成成绩仍相同的,以《专业知识》成绩高低排序,《专业知识》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笔试)的形式确定;免于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笔试)的形式确定。
考察工作由市第一人民医院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由两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组负责复查核实应聘者报名资格条件,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据实撰写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或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医院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期限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新聘用人员先入社会化用人的控制员额池,如符合周转池进人标准,医院则优先纳入周转池编制管理。
试用期满后经用人科室考核合格的,工资及各项待遇参照本院同类聘用人员标准执行,缴纳五险一金。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退。新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50-3526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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